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国内各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不同需求,研究分析学校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的可能性,进行学校与国内各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开展组织和实施;
2.归口管理学校与国内各地方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
3.开拓合作交流渠道,负责校级与国内各地方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为学校争取合作的项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机会;
4.对服务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和考核:
5.收集、发布国内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学校与国内各地方之间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挂职干部、扶贫队员等给予支持帮助;
7.及时向学校报送国内各地方服务与合作相关信息并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8.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